1 目的:
为确保质量系统之有效运行及持续改进,以符合客户及之要求,特制订此规定.
2 适用范围:
质量系统之各流程
3 定义:
3.1内部审核:由组织自行对质量体系运行之有效性进行审核.(下文简称内审)
3.2外部审核:由第二方(如客户或客户委托的机构)或第三方(如认证机构)对组织质量体系运行之有效性进行审核.
4 职责与权限
4.1管理者代表
4.1.1内部审核之统筹规划
4.1.2内部审核员之任命
4.1.3审核之监督及协助
4.1.4审核会议之组织召开
4.1.5审核不良整改之审核确认
4.3各部门
4.3.1内部审核之执行
4.3 .2审核问题之整改及预防措施之研拟与执行
5.作业流程图
(略)
6.作业说明
6.1内部审核规划
6.1.1管理者代表,对内审相应事项予以规划,确定内部审核之时机及频度.
6.1.2内审一般可分为定期及不定期之;定期之内审每年进行一次,不定期之内审可由审核组指人员随时到各部门进行.本程序所述均以定期之内审为准,不定期内审之相关事项可等同执行之.
6.2内审准备
6.2.1管理者代表,组织人员进行内审计划之制订,排定审核日期,制作《审核计划》.并在审核日期确定后,应最少提前一个星期知会各部门,并选择有内审经验之人员担任本次内审之内审员.原则上内审员不可审核本部门之工作.
6.2.2管理者(代表组织召开内审首次会议,指派内审组长,对内审各事项进行说明,确认内审进程,并对各内审员之审核任务进行分工及确认.
6.2.3各内审员在接到内审任务后,应对要审核部门之相关程序文件作确认,并编写《内部审核查检表》.
6.3内审实施
6.3.1内审组长全面统筹本次内审工作,对各内审员之内审工作进行指导、监督与协调.各内审员依规划表之要求,按规定之日期、时间,到相应之部门执行内审工作.管理者代表督导审核工作的执行, 并组织首/末次会议的召开。
6.3.2内审员对所审核之问题点,应与该部门陪同人员进行确认,有必要时,应与该部门之部门主管进行确认.并如实填写于《内部审核检查表》上.
6.3.3对于审核到之问题点,按对系统之影响程度一般可分为:
a.符合(Y)
b.严重不符合(MA)
c.一般不符合(MI)
d.未曾发生(W)
6.3.4对内审之不符合,若可进行现场整改的,内审员应要求被审核部门进行现场整改,直到合格;若无法进行现场整改之,应记录于《内部审核检查表》上.
6.4内审总结
6.4.1内审结束,管理者代表主持召开内审末次会议,对内审结果予以公布及再确认.
6.4.3经会议讨论确认,确为有不符合时,内审员应开出《内部审核不符合报告》交各部门进行整改措施之研拟, 要求责任单位限期完成.审核员开出之《内部审核不符合报告》各单位应于三个工作天内回复.后各部门依《纠正与预防程序》之相关要求进行整改.
6.4.4内审组长负责制作《审核报告》,对本次内审进行总结,后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交最高管理者.
6.5效果追踪
内审结束,内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审核部门之整改状况进行再确认.确定确已有整改且已符合要求后,在《内部审核不符合报告》上注明;否则,应要求其继续整改,直至符合要求为止.
6.6 内审之结果应提交管理审查会议进行讨论,最高管理者对其进行评审.
7.参考文件:
《品质手册》
《纠正与预防程序》
《管理审核程序》